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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点击:662 / 发布: 2015-06-3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教基二厅函[20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根据我部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至少上好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讲授。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现将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于7月15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我部基础教育二司。

  附件:

  1.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docx

  2.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docx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7月1日


附件1:
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总体安排,2014年组织200万名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从中评选出2万堂“优课”。
  二、活动组织
  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组织,中央电化教育馆具体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或地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报名、提交材料。通过地方平台“晒课”的教师可在地方平台上点击链接报名,与国家平台连通后不需再次注册。
  2. “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区、市)、市(地)、省(市、区)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
  地方各级评选可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省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我部参加“优课”评选。我部组织的“优课”评选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我部组织的“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六、活动奖励
  根据各地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提供一定的经费补助,并对我部评选出的“优课”作者给予适当奖励,用于鼓励教师可持续地使用数字教育资源。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活动于2014年7月启动,2015年6月完成。有关具体内容、时间进度及技术支持等安排将以活动工作手册形式另文印发各地。活动工作培训会计划于7月下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技术装备处,吴菁
  联系电话:010-66097815 传 真:010-66096422
  邮 箱:wujing@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