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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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吴珊珊 2017-12-14
同学们:
菏泽的文明需要你我共同营造,菏泽的形象需要你我共同呵护。交通文明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方面,也是展示市民素质的一个窗口。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着力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活动中,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行路人。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车,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二、做文明乘车人。乘车时注意衣着得体,文明礼貌,做到先下后上,讲究秩序;遇到老孕病幼残要主动让座,车厢之中要相互体谅包容;车辆行驶中,不向车外抛物;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不坐无安全保障的违法载客车。
三、做文明停车人。做到不乱停乱放,不争抢强占停车位;停车时不堵车,不占行人和自行车的通道,不占用绿地、盲道、消防通道等。
四、做文明倡导人。自觉做到文明出行、礼让先行,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同学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和实践文明出行活动,使我们出行更加便捷,道路更加畅通,环境更加优美,秩序更加优良!